北北基計程車春節加成按表加收30元
今(112)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、即從1月17日(二)至連假最後一天1月29日(日)止,共計13天,依跳表計費再加收30元,與北市、基隆同步實施;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。
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,交通局有印製春節運價貼紙,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(工)會、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、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、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、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,計程車駕駛可至上述地點索取,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,以利乘客查看。乘客於下車前可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,以免衍生消費爭議。民眾若搭計程車遇到超收車資等違規情形,可記下車號、時間和地點向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。
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,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,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,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,提醒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,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,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,000元 至9萬元罰鍰。
交通局也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,如聚會飲酒過後有乘車需求,可搭乘捷運、公車、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,一起過個「兔吉利來」 的春節假期。
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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