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心肝診所違反施打疫苗規定 北市府依法開罰200萬元並解除合約關係
臺北市政府10日下午召開臺北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,好心肝診所因未依現行規定,讓不符合第一至三類人員施打疫苗,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,依法處以最高的200萬元罰鍰,並與其解除合約,同時將追究市府相關人員失職責任。
柯文哲親自說明臺北市政府執行0602疫苗施打專案的過程:本批中央配發5.4萬劑疫苗,執行完畢總計有5萬7,909人施打疫苗,一瓶疫苗可施打接近11人,使資源達到最佳使用效率。柯文哲並出示中央公布的疫苗數據,表示從今年3月到6月7日,中央總配給14萬1千人份,北市已打13萬4,817。由中央配給臺北市的1萬4,100瓶疫苗,有800瓶寄放在臺北市,疾管署指定給相關單位人員施打(含外館、疾管署、國安局、總統府等),也就是800瓶疫苗並非臺北市可調度的疫苗、也並非北市庫存。
柯文哲亦表示,長期以來,北市一直被指稱疫苗施打不力,然而從數據上可以看出,目前配發到各醫院的疫苗,以臺大醫院剩下較多,統計至8日仍有175瓶,可供1,750人,數據顯示莫德納疫苗引進後,施打意願明顯降低。柯文哲說,原本他宣佈,若AZ不打完,就不發放莫德納疫苗給醫療院所,臺大表示昨(9)日應可打完;新光醫院剩餘的37瓶,則是因為該院原本要開防疫專責旅館,現在計畫取消,後續也會要求他們繳回。
關於北市好心肝診所涉嫌違法,讓不符合一至三類資格者施打疫苗的事件,則由副市長黃珊珊統一說明,她表示,自6月2日開放給醫事人員及行政人員施打,這些大型診所向市府表明需求,市府即將之視同小型醫院,由診所自行負責院內人員的施打計畫。6月7日配發好心肝診所15瓶,6月8日診所要求再分配100瓶,總計115瓶。
她接續說明,06月10日上午北市府衛生局前往稽查,發現診所共施打1,285人,但因大部分造冊人員已在院外接種過,所以診所將領用的15瓶疫苗開放給基金會及診所志工施打,大部分被施打人員都不符合資格,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最高的200萬元罰鍰並取消合約診所資格;未來核發至各院所的數量由衛生局副局長層級負責審核,承辦人員因沒有詳細查核,將送政風室調查,若有違法事證將送交檢調單位處理。
柯文哲繼續補充說明北市疫情現況,首先,從陽性率分析,他認為北市疫情應在下降中。市府已開始由行動快篩隊計畫,工作著重在「熱點的消滅」。今日北市行動快篩隊也於中午至內湖壹電視公司進行快篩,篩檢總人數166,快篩有11名呈現陽性,會依照PCR結果決定是否進一步擴大快篩。
黃珊珊副市長表示,任何企業都可申請行動快篩隊,但必須造冊,因政府量能有限,一般企業快篩應優先與各醫院合作,由市府協助處理後送。
媒體詢問,市府公布的疫苗接種計畫,包括在記者會上的陳述,一直以來都停留在第一階段,北市39間大型醫院,請問何時開始擴及到診所?為何沒有公布或說明?請市府說明5月27日至今配發給各醫院、診所名單,包括獲配疫苗數、各施打進度、疫苗接種計畫的時間表?
黃珊珊副市長回應,過去是39間大型醫院,0602專案開放5個院區及臺大癌醫來進行施打,並沒有擴及讓診所協助施打,好心肝等診所能取得疫苗,是因規模較大,因此比照小型醫院,可施打該診所內的醫事人員及行政人員。醫院與診所一致,都是由醫療單位報需求,衛生局再配發。黃珊珊坦言,這次事件後的確發現疫苗配發存在漏洞,市府立即檢討,若人員有違法將進行懲處或移送法辦,往後疫苗配送會上網公布。
媒體詢問,好心肝診所可以施打疫苗,如果已經配發,為何還需要喊話?
衛生局陳正誠副局長說明,好心肝診所致電本局疾病管制科,表示有疫苗需求,遂由同仁進行配發,今(9)日上午稽查,該診所明確違反合約及相關法規,即日起終止該診所施打COVID-19疫苗的合約診所,並裁處最高額度200萬元之罰金,同時,衛生局內部也重新檢討疫苗配發的流程,會將核准層級提升至局本部。
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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